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TCL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国际 E 城 G1 栋 2 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廖骞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4,844   人,代表股份    3,510,228,502   股,占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18.6922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779,080,767   股)。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1,865,513,357      股,占有

表 决 权 总 股份的    9.9340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计         4,833   人,代表股 份
1,644,715,145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7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3,631,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2%;反对
14,00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0%;弃权 2,592,00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2,222,475,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2588%;反对 14,00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5%;弃权 2,592,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3,944,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99%;反对
167,59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4%;弃权 168,691,308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902,787,6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4.9811%;反对 167,59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49%;弃权 168,691,3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4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俊超、曾雨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