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5-03-04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
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
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分别签
署了保密协议(条款)或出具保密承诺函。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
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
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募信息买
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并将有关材料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上报。
3、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草案及其
摘要,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
5、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
案,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
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拟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
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
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