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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5-01-0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
“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露、夏曾萌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四)培训人员:杨露、夏曾萌、孔若曦

    (五)培训对象:豪鹏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方式:编制培训讲义,现场和线上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七)培训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幕
交易、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1
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世纪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对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以及自身行为规范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
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
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露              夏曾萌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