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21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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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0 日
7、出席/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 H 座 3 层 3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案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关于选举刘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杨照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孙志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胡小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王跃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韩正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选举郭晓彬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披露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 1-3 项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举非独
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应选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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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代表监事 2 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信函或邮箱在 2025 年 2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2 日 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 H 座 3 层董秘办。
4、联系方式: 电话:010-64656586
传真:010-64656585
邮箱:admin@kangufen.com
联系人:董成龙、李孝军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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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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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2”
2.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
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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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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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
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
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选举票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2.00、3.00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关于选举刘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杨照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孙志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胡小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王跃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韩正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3.00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关于选举郭晓彬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1 √
案
3.02 关于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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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
行表决。
2、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
组下最大票数。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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