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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2-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子”)等相关公司、广州市国

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额度为人民币23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

额 不 超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担 保 额 度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提供对外担保。因原《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已届满,公司、国光电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由4,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保     担保额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期间               合同名称
  号        人          度                            式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
                                                                                            《最高额保
                                                               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
                    5,000万      上海浦东发展                                                证合同》
          国光电                                    连带责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1                 元人民      银行股份有限                                                (编号:
            子                                      任担保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
                        币       公司广州分行                                               ZB821520250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0000005)
                                                                  之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与上市
                                                                                公司存
 担保人/                                                                        在的关
           成立日                  法定代                              股权结
 被担保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联关系
             期                    表人                                  构
 人名称                                                                         或其他
                                                                                业务联
                                                                                  系

           1995 年   广州市花都                           电声产品
 国光电                                     56,248.3132
           12 月 8   区新雅街镜    陆宏达                 的研发、生   不适用   本公司
   器                                         万人民币
             日      湖大道 8 号                          产和销售

                                                          聚合物锂     国光电
           2002 年   广州市花都
 国光电                                     8,000 万人    离子电池     器持有
           9 月 23   区新雅街镜    何伟成                                       子公司
   子                                          民币       的研发、生   100%股
             日      湖大道 8 号
                                                          产和销售       权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担保人及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22,869.56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人民币 346,653.1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35%,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76,119.6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7,299.6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09,187.40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人民币 364,337.9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93%,2024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72,313.8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7,557.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1,063.05万元,所有者权
益为人民币17,646.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3%,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446.11万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27.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7,857.07万元,所有者权

益为人民币21,26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5%,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989.41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50.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人及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2月26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B8215202500000005),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国光电子在2025

年2月26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的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所形成的债权以

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公司为国光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期间内主债权本

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被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

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23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3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8215202500000005)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