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26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形,也无否决议案的情
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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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 153 人,代表股份 832,181,445 股,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65.2042%。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共 151 人 , 代 表 股 份
101,75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71%,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7.9726%。具体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730,430,044 股,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57.23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101,751,401 股,占
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7.9726%。
8、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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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
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事项类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730,430,044
型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投票情况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96,507,638 94.8465 3,250,659 3.1947 1,993,104 1.9588
通过
其中:中小
投资者表决 96,507,638 94.8465 3,250,659 3.1947 1,993,104 1.9588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耿辉律师、李洁律师参会见
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全文见《上海市锦天
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章件;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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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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