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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飞集成: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03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5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 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5 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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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 666 号附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2025 年度投资计划》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一)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公告。
            (二)审议上述议案时,届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
     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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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联系人:王睿、彭颖
    电话:(028)87455333 转 6048、(028)87455333 转 6027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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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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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2025 年度投资计划》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
   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
   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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