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15:0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

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26,635,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40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6,898,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737,2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1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10,105,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7%。
    (六)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
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16,530,456 股)回避表

                                 2
决。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248,168         91.5174    745,902          7.3812        111,300          1.1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248,168         91.5174    745,902          7.3812        111,300          1.10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晖、韩齐梦怡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合

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