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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5-02-13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将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

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调整 2024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议案》
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黄嘉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323,38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4.7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临时提

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存在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


                                    1
于调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

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5 年度内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1.00                                                   应选人数 6 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嘉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何海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鹤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俊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滕翠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5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6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周百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2.02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
        3.00                                                 应选人数 2 人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石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3.02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
        5.00                                                      √
                    的议案

    说明:

    1.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13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 人、独

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议案 4、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4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
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婉芳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电子信箱:hsryhhy@126.com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

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4、议案 5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 年 2月 24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

单位)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
   1.00                                               应选人数 6 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嘉棣先生为公司第七
   1.01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何海晏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鹤飞先生为公司第七
   1.03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俊翔先生为公司第七
   1.04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滕翠金女士为公司第七
   1.05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
   1.06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百灵女士为公司第七
   2.01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七
   2.02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2.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
   3.00                                               应选人数 2 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石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七
   3.01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七
   3.02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4.00                                      √
            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
   5.00                                      √
            社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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