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15: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 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嘉棣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0 人,代表 300 名股东,代表股份 224,157,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3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 5 名股东, 代表股份 220,378,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8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95 人,代表股份 3,778,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296 人,代表 296 名股东,代表股份 3,953,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 股份 1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5 人,代表股份 3,778,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8%。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 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是否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效表决权股份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黄嘉棣先生为公司第七 1.01 221,247,347 98.701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何海晏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 221,245,481 98.701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鹤飞先生为公司第七 1.03 221,242,478 98.6997%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黄俊翔先生为公司第七 1.04 221,244,382 98.700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滕翠金女士为公司第七 1.05 221,244,383 98.700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 1.06 221,246,388 98.701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黄嘉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1 868,639 21.971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何海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2 866,773 21.9243%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鹤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3 863,770 21.8483%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俊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4 865,674 21.896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滕翠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5 865,675 21.896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6 867,680 21.9472%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黄嘉棣先生、何海晏先生、王鹤飞先生、黄俊翔先生、滕翠金女 士、王婉芳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是否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效表决权股份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周百灵女士为公司第 2.01 221,247,359 98.7019% 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 2.02 221,242,358 98.6996% 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 2.03 221,244,358 98.7005%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周百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 2.01 868,651 21.9718%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2.02 863,650 21.8453%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3 865,650 21.8959%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周百灵女士、许春明先生、陈亮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超过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是否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效表决权股份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石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七 3.01 221,247,393 98.7019%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七 3.02 221,244,358 98.7005%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选举石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 3.01 868,685 21.9727%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3.02 865,650 21.8959%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石爱萍女士、黄升群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陈宝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 4.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507,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2642%;反对 1,439,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424%;弃权 209,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04,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2803%;反对 1,439,8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4205%;弃权 209,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317,4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54%;反对 631,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18%;弃权 208,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1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7604%;反对 631,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5 股份总数的 15.9783%;弃权 20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6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耿玲玉、柴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