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5-02-13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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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万
股。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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