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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5-02-0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
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远东传动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893,7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
893.7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61,2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8,038,7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9月27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
“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95,731.97         81,37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103,731.97         89,37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50,870.95万元,各项目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原计划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00万 套高端驱动
                            81,370.00        42,851.95         52.66%     2025年2月28日
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18.99       100.24%         不适用
        合计                89,370.00        50,870.95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年产
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
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
                                           2025年2月28日              2027年2月28日
线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变化带来
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
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
实基础,循序投入。尤其在2024年,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
一度呈现订单快速增长趋势,为规避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公司造成新
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部分生产设备闲置的风险,一方面,公司在现有产能基
础上,通过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生产计划,挖掘设备潜能,提高生产效率,及
时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另一方面,及时根据市场和客户体量的动态变化,结
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同步推进扩能计划,部分从海外购买的先进设备已经陆
续进场调试。2024年,等速项目有了良好的产出和效益,销售收入呈现稳步增
长趋势。

   由于目前国内乘用车零部件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面临着供应链体系准入认
证,以及高端定制设备落地周期长等挑战。因此,公司需要持续关注市场变化
和行业趋势,及时调整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及市场定位、产品策略,不断优化项
目的技术方案和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新能源
汽车领域,拓展产品市场空间,确保项目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以及公司业务
规模与销售收入能够完成预期目标。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
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2月28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
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
目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远东传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远东传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创证券对远东传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程 强                            黄俊毅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