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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 21.6 亿元。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和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徽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门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1,800 万,公司为

 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

 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人与被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的关    债权人    额(万            担保类型
                                                         间
                          系                   元)
                                   徽商银行
广州毅昌   芜湖毅昌   被担保人为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科技有限   担保人全资   公司芜湖   1,800     三年
                                                                  保证
有限公司     公司       子公司     天门山支
                                      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4)注册资本:26,000 万元人民币

    (5)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56 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67539939A

    (7)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13 日

    (8)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

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

器注塑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

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检测服务、汽

车用塑料制品涂层检测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研究及相

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快速成型

件的设计、制作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 99.8077%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0.1923%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3,071,163.10       1,065,502,548.22

   负债总额             513,841,404.44       881,781,057.61

    净资产              229,229,758.66       183,721,490.61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0,672,857.31       803,989,085.49

   利润总额             50,404,385.67         -3,251,390.87

    净利润              45,508,268.05         -1,891,013.39

    (三)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门山支行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门山支行

    2. 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800 万元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

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

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

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 万,公司

 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

 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人与被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的关    债权人    额(万            担保类型
                                                         间
                          系                   元)
                                   上海浦东
广州毅昌   安徽毅昌   被担保人为   发展银行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科技有限   担保人全资   股份有限   2,000     三年
                                                                  保证
有限公司     公司       子公司     公司合肥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 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 年 07 月 16 日

    (8)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产

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

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2,561,595.31         513,833,616.40

   负债总额             254,158,829.53         308,597,330.93

    净资产              218,402,765.78         205,236,285.47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9,839,272.59         632,162,377.58

   利润总额               15,088,464.22         29,233,637.51

    净利润                13,166,480.31         28,963,543.79

    (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

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51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48%;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384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 1%。截至本

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天门山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

司)。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