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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3-20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7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子公司浙江日月光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光能”)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授信业
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公司2024年9月13日召开
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日月光能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CBX397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5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越江路以南A区
      法定代表人:虞豪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日月光能99%股权,间接持有日月光能1%股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负债表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45,144,277.38              3,255,764,064.20

       负债总额                         2,855,609,688.25              2,581,434,962.12

       净资产                            489,534,589.13                 674,329,102.08

       利润表科目

       营业收入                           22,180,244.49                 509,476,218.68

       利润总额                          -10,465,410.87                -115,205,487.05

       净利润                            -10,465,410.87                -115,205,487.05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1、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
    (1)本合同项下主合同所产生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等值(币种、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
万元整;
    (2)基于上述主债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
金、损害赔偿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
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
他相关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
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决算日后三年为止。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5.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60%,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月光能所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
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