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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5-03-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坚朗
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坚朗五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坚朗五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批复签发日为 2023 年 9 月 4 日,
自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在内的 13 名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345,01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53,885,013 股。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宝鲲认购本次
发行的 5,373,455 股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外,其他 12 名
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持有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发行的 12 名特定对象:

   序号                                     股东名称
     1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UBSAG
     6       董卫国
     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8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9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注:股东“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在限售期内更名为“中汇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 12 名股东均已承诺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
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
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6,971,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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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占公司总股本
            发行对象名称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的比例
1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86,702          2,686,702             0.76%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4,567          1,504,567             0.43%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周
3                                            1,343,363          1,343,363             0.38%
       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51,459          4,251,459             1.20%

5              UBSAG                         2,955,400          2,955,400             0.84%

6                 董卫国                     1,343,363          1,343,363             0.38%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5,373,455          5,373,455             1.52%
             传统产品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
8                                            1,343,363          1,343,363             0.38%
                 公司
9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58,301          1,558,301             0.44%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3,959          1,423,959             0.40%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94,196          2,794,196             0.7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2                                              393,430           393,430             0.11%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26,971,558         26,971,558            7.62%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580,287          53.57%         162,608,729        45.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304,726          46.43%         191,276,284        54.05%
三、股份总数                 353,885,013         100.00%         353,885,013     100.00%
    注: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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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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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燚                      汤   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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