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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10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 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珠
           海金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4100520250000152),
           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农行珠
           海金湾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农行珠海
珠海恩捷                 27,000.00   27,000.00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金湾支行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

                                              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

                                              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

                                              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2.84%;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15,404.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9.1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行珠海金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