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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上
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080254100103),
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上海农
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31080254100105),对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尔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恩尔捷”)向上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金坛支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20626400ZGDB2025N00P),
对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恩捷”)
向建行金坛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

                                                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

                                                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

                                                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

                                                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用以及律师费用。

                                                4、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上海农商                             三年。其中:①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
上海恩捷   行临港新     90,000.00   90,000.00
           片区分行                             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②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

                                                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

                                                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

                                                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

                                                金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

                                                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

                                                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

                                                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海农商                             1、担保人:公司。
上海恩尔
           行临港新      1,000.00    1,000.00
  捷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片区分行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

                                                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

                                                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

                                                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

                                                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用以及律师费用。

                                                4、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其中:①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②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

                                                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

                                                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

                                                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

                                                金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

                                                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

                                                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

                                                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建行                               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江苏恩捷                30,000.00   30,000.00
           金坛支行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

                                                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

                                              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

                                              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

                                              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2.83%;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39,604.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0.0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建行金坛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