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20 号海联大厦河南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永红先生 1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 26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21,175,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8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 中小股东共计 257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397,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382%。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41,777,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9475%。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57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397,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4.2382%。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李棽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167,747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9,8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124%。 表决结果: 2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李棽 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954,91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027,10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41%;弃权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76,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33%;反对 1,027,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36%;弃权 1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1%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711,31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1%;反对 1,196,40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80%;弃权 267,3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33,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65%;反对 1,19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69%;弃权 267,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7%。 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为其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746,51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190,10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75%;弃权 2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68,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008%;反对 1,190,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89%;弃权 238,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