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寓: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5-02-17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 嘉寓 公告编号:2025-012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7),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
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 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 万元到-195,552.44 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
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
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
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
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 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549
万元到-200,549 万元,营业收入为 45,000 万元到 58,5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 万元到-195,552.44 万元。如果经审计后
的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
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 2024 年审计报
告为准。如果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
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
止上市。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的大额诉讼案件,该
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从而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判决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4.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近日,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
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业务,提请辞任。公司已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改聘已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财务类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
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