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完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聘任或选举。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勍(董事长)、罗培楠、李毅、胡建康、袁峥、张东生
独立董事:李晓强、李明、周庆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其中李明、周庆丰两位独立董事将于 2027 年 6 月 28 日达成连续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时间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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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以上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
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李勍 罗培楠、李勍、李毅、胡建康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李晓强 李晓强、周庆丰、张东生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明 李明、李勍、李晓强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周庆丰 周庆丰、李勍、李明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李晓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强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潘鉴(监事会主席)、林萍娟
职工代表监事:张月萍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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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
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胡建康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峥
3、财务总监:顾友楼
4、证券事务代表:阮志东
5、审计部负责人:张熠蔚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中的高管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峥先生、阮志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15124
联系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号码:0512-65287111
电子邮箱:ir@jingrui-chem.com.cn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李虎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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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兼总经理薛利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
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非董监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程
小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非董
监高职务。前述离任的董事李虎林先生、程小敏先生及董事兼总经理薛利新先生的
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虎林先
生、薛利新先生、程小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52,185,216 股、3,653,505 股、
430,32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0.34%、0.04%,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
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所
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虎林先生、薛利新先生、程小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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