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4-01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9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31 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
控股子公司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纳故”)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融资
业务合作协议》(编号 11205S1625045),拟向融资行申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项
下的融资业务,合作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同日,苏州纳故控股子公司苏州小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小
守环境”)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兴业银行线上融资业务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XWHT093S000JUP),借款金额 700 万元,融资期限 2025 年 3 月 31 日到
2026 年 3 月 27 日。本合同所约定的融资业务为前述《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合
作协议》(编号 11205S1625045)项下的融资业务。根据前述借款合同,苏州小
守环境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兴业银行线上融资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
(编号 xwzyht2025033100095603),所质押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800 万元,质
押物为商业承兑汇票(号码 630930500670320250326001709258),承兑人为苏
州纳故,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止。
根据上述协议,由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
技”)与兴业银行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
11200S1625042A001),伏泰科技为苏州纳故在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发生的债务提
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1,500 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董
事会前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额度)。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
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8)、《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P39H19C
住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 1 号软件大厦 5 号楼-8-802
注册资本:1214.2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环保类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维护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6.80%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0月31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955.96 52,334.59
负债总额 41,656.56 39,873.38
净资产 10,299.40 12,461.21
资产负债率 80.18% 76.19%
2023年 2024 年 1-10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009.96 39,971.44
利润总额 2,380.75 2,265.42
净利润 1,972.74 2,176.04
经查询,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保证人:伏泰科技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
37,523.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本公司及子公司(含
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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