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3-29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5-029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公司总裁辞去职务的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总裁李兴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李兴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
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兴先
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
人),并继续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为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贡献力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809,3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81%,还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豪兴投资持有公司 229,428,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4%,李兴先生持有豪兴投资 59.9539%股权。李兴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履行其在《欢乐家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的相关
承诺。
二、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情况
因应公司内部管理分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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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兴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子豪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水果罐头和椰子汁为
双驱动的发展战略,不断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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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李子豪先生简历
李子豪: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
居留权,199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电商事业部
总监、董事长特别助理。李子豪先生于 2023 年 6 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 年 7
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欢乐家(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高地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子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之子。李子豪先生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系通过豪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子豪先生持有豪兴投资
0.0515%股权,豪兴投资持有公司 52.44%的股份。其父李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81%的股份,并通过豪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李兴先生持有豪兴投资 59.9539%
股权;其母朱文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1%的股份,同时持有豪兴投资 39.9692%
股权。李子豪先生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李康荣先生系叔侄关系,李康荣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并通过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茂兴咨询”)持有公司股份,李康荣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在茂兴咨询的出资比
例为 19.09%,茂兴咨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李康荣先生目前为公司副总裁。
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子豪先生和李康荣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
公司董事 LIN HOWARD ZHIHAO(林志豪)先生的配偶李芷莹女士与李子豪先
生为兄妹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李子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子豪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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