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亿马: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制度2025-03-01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公众形象,
使公司可能或已经遭受较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对的工作原则和机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
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日常舆情监测、信息采集,及时收集、分析、核
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评估
风险,并将各类舆情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判断
分类,重大舆情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组长。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管理工作配合部门,应履
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

    (三)其他舆情管理工作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处理原则及措施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尽快制定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
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相关方的真诚沟通。在不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消除猜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
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
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理性处理,暂避激化,更好地分析研判
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
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
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
科学应对,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报告流程:

    (一)证券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在知悉各类
舆情后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
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公司舆情工作组
组长报告外,还应向董事会通报,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公司应主动自查,若发现舆情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或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及时向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根据
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
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舆情影响,包括但不
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舆情涉及事件的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舆情信息源头取得联系,沟通情况,控制传播范围,防止事态
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
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
表达积极态度,客观传达公司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误读误判,降低消
极影响;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公众号、互动易平台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
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就舆情涉及事项出具相关客观公正的报
告做出说明和解释。

    (六)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相关方,必要时采取法律
措施制止侵害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及其应对措施负
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
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
司有权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
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
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相关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
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