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5-03-03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药包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
过2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公司于2025年2月
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983,8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0.4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69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