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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宏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5-01-23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23 日,以 16.4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