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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的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单日存贷款业

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2025 年公司与三湘银行开展设备融资业务额度,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其中单日存贷

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湘银行 18%股份,三一集团董事

唐修国先生、黄建龙先生同时担任三湘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三

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9D067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博辉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经营期限自: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底,

三湘银行总资产589.3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71.05亿元,一般性存款余额423.42

亿元,净资产48.7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19.35亿元,经营利润13.82
亿元,净利润3.29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存贷款业务
    1、业务范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在三湘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贷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3、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4、定价依据: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

为定价依据。

    (二)设备融资业务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推荐购买工程机械设备的终端客户,以其购买的工程

机械设备作抵押,向三湘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三湘银行经过独立审核后,向

借款人(终端客户)发放贷款。根据公司与三湘银行的约定,如客户未按期归还

贷款,公司负有回购义务。

    2025 年度公司与三湘银行开展的设备融资业务额度,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湘

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公司与三湘银行开展设备融资业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

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三湘银行开展设备融资

业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的议

案》。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

生、黄建龙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