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关于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股份”),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 54,475,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该回购股份
一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5 年 2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将对已回购 54,475,112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475,325,057 股变更为
2,420,849,945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有原来的 2,475,325,057.00
元变更为 2,420,849,945.00 元。
上 述 具 体 内容详 见 公 司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报纸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公司将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向公司相关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债
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申报
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9 楼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邮 政 编 码 : 201103 ; 联 系 电 话 及 邮 箱 :
021-62478900、chizhiqiang@greattown.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