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2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 2024 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0,976,146 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
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9)。
    根据公司 2024 年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方案调整情况,公司本次用于注销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数为 40,976,146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40,976,14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40,976,146 元。
    上述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54,321,713 股变更为 3,313,345,56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354,321,713 元减至 3,313,345,567 元。最终的总股本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1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真实性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9:00-12:0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
    3.联系电话:0774-3939022
    4.联系邮箱:zh600252@126.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还应当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前述邮寄事
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