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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0,561,2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54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陈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谢思瑜、陈建业、张帆,独立董事叶盛
     基、张盛利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叶远航、黄学敏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 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

         A股      238,709,440 99.2302           682,102    0.2835 1,169,700          0.4863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股
                   231,227,846 100.0000      0 0.000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 1%-5%普通股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 1%以下普通股
                     7,481,594 80.1593 682,102   7.3081 1,169,700 12.5326
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
                     4,661,282 91.9442 282,902   5.5802 125,500 2.4756
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
                     2,820,312 66.1468 399,200   9.3627 1,044,200 24.4905
股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振鹏、李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