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安集成”)、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天津三 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安”)和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安瑞”);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湖南三安、天津三安和控股 子公司芜湖安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人民币9.40亿元连带责任担 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湖南三安、 天津三安和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9.50亿元、 41.90亿元、4.20亿元和4.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和三 安集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人民币5.3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 (亿元) 1 三安集成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00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连带责任 3.00 三安光电 湖南三安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担保 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 4 天津三安 3.20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5 芜湖安瑞 1.20 区支行 合计 9.4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未超过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安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注册地址为厦 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304-26,注册资金 1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光电 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三安集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7,491.87 613,159.19 负债总额 400,135.59 315,210.98 净资产 267,356.28 297,948.22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1,079.28 205,678.04 净利润 9,645.76 32,874.79 2、湖南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注册地址为长沙 高新开发区长兴路 399 号,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志东,主要经 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光电子器 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等。 湖南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1,640.36 1,415,167.64 负债总额 701,172.21 944,608.44 净资产 320,468.15 470,559.20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5,142.82 83,751.03 净利润 26,858.59 2,701.66 3、天津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华 苑产业区海泰南道 20 号,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 范围: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 (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天津三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2.17 277,209.60 负债总额 44,980.08 50,975.86 净资产 211,672.08 226,233.73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624.81 69,088.79 净利润 11,594.57 14,561.65 4、芜湖安瑞为公司持有 85.0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9 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11 号,注册资 本 77,6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85.05%股权,其余 14.95%股权由以股权激励为目的 所设立的 6 家合伙企业持有。芜湖安瑞法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智能 汽车照明系统,LED 光源、LED 车灯、可见光通讯产品,传感器,软件,后视镜, 锁具,清洗器,汽车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等。 芜湖安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7,331.95 286,914.18 负债总额 189,350.86 188,478.28 净资产 87,981.09 98,435.89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0,254.28 152,840.49 净利润 12,503.69 9,751.73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或《本金 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1.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CNY100,000,000.00) 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 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合同担保期限自 2025 年 01 月 16 日起至 2028 年 01 月 16 日止。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担保额度:3.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 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 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担保额度:1.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 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1、担保额度:3.2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 年。 (五)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担保额度:1.2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 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湖南三安、天津三安和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根据 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上述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55.64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 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6.99%,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40.6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总额为138.70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36.21%;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 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比例为4.42%。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