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轮胎:赛轮轮胎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销售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提供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销售提供49.89亿元
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72亿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95.9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83.13%、131.89%;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
额为109.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5%。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
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
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76 亿元(若未特别标
注币种,则为人民币)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6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
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6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
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上述事
项亦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8)、《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1)。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轮销售”)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了授信业务。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该商业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涉
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提供 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
实际为赛轮销售提供 49.89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56911074M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富源工业园 6 号路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
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
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59,693.20 1,190,991.97
净利润 6,601.76 121.53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906,550.93 668,581.40
负债总计 778,750.59 547,815.56
净资产 127,800.34 120,765.84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销售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 6 亿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
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
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
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
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
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
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销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销售经营状况稳
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 272 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95.90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13%、131.8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 176 亿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19.63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49%、80.54%,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
额为 109.2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55%。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
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