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5-0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中信金属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中信金属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和矿业投资业
务,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铜、铝等有色金属
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大宗商品价格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供需结构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面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为有效降低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
务的影响,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5%。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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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对主营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等品种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进行套期
保值,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有色金属、铁矿石、钢材、铁合金等与公司主
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交易品种,套期保值交易场所包括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伦敦金
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
品交易所等国内外主流交易场所,拟适用的衍生品工具包括商品期货、掉期和期
权合约等。公司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面临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为降低不确
定性,需开展境外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
纪商或银行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 2025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 2025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商品类衍生品交易均以
保值为目的,只作为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而不作为获利的手段,有利于提升公司
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公司制定的《中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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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商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职责分工、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执行管理、内部风险管理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
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该议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开展商
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主要通过场内开展,交易所机制相对完善,合约
较为活跃,保证金管理机制严格,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较小,但
同时也面临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大宗商品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价格波动具有
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商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现货基本面等相关
因素影响,期货和现货走势并非完全一致,套期保值可能产生额外的收益或者损
失。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为当日无负债清算制,由此可能造成短期内资金占用
较大的资金流动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因保证金补充不及时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如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
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合约无法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二)风险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相应制定了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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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有效的衍生品交易及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内控流程
并严格执行,包括《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敞口头寸管理制度》等,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审批、
策略方案、执行操作、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衍
生品业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优先选择与现货联动性强、与基础业务计价
周期一致或相近、流动性较好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最大限度避免价格不利变动
风险。
3、公司按照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前中后台分离的运行及管
理机制。业务部门内部通过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的机制,按照现货交易员、期货交
易员、后台业务执行等进行内部分工,公司层面业务、风控、财务、审计等部门
协同配合,对衍生品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全流程管理与监控,共同参与
衍生品业务管理。
4、公司综合运用授权、限额、保证金及资金管理机制,对衍生品交易风险
进行管理。联动开平仓计划、价格与资金状况,形成衍生品保证金备付机制,并
定期开展保证金压力测试,加强账户持仓及资金管理。
5、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充分了解
相关境外交易所的规则,严格参照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目的是
为了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业务稳定经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
提高公司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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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
低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
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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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张 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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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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