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际贸易(青 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 国贸齐河”)。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5 年 1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 89,400.20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青岛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 齐河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5 年 1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 100,642.46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青岛提供的 42,782.70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915,000 万元,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4,989.07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 借款,于2024年12月30日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工流2024-034的《人民币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1月1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 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于2024年12月31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4011号的《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1月1日办理完毕。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401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流 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2月27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380300016-2024年(开 发)字0163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1月1日办理完 毕。 2024年 12月27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80300016-2024年开发(保)字0106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6年1 月1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2,898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1月3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103001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月7日办理完毕。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2 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 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8,995.98万元信用证,于 2025年1月8日与渤海银行签订编号为渤青分国内证(2025)第1号的《开立国内 信用证协议》,信用证于2025年1月9日办理完毕。 2025年1月8日,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 青分最高保(2025)第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6、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 立2,55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1月6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进 口开证字0106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1月10日办理 完毕。 2025年1月7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GC2024092900000046,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担保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市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 证,于2025年1月17日与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签订编号为802752025证字第02号的 《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月20日办理完毕。 2025年1月8日,公司与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 802752025高保字第0000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齐河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齐河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3 司德州齐河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0,000万元 信用证,于2025年1月20日与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签订编号为862062025国内证字第 00001号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月24日办理完毕。 2025年1月20日,公司与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862062025高保字第0000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 2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建设银行申 请开立2,743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2月12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 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12月12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10日,金狮国 贸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建设银行申 请开立2,851.92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0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 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16日,金狮 国贸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狮国贸最高保2023-001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建设银行申 请开立3,25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0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 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14日,金能化 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 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工商银行申请流 动 资 金 借 款 10,000 万 元 , 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与 工 商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4 0380300016-2024年(开发)字00062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 于2024年1月3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14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流动资 金借款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 年 1 月 31 日 , 公 司 与 工 商 银 行 签 订 了 《 保 证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 0380300016-2024年开发(保)字0004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 月31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2,921 万美元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0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合 同编号:525号,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3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21日,金能 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 青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525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 2026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2,990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4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LC1066524000110的《开立国际信用证 申请书》,信用证于2024年12月27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24日,金能化学 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20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担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光大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于2024年1月25日与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3009—1号,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月26日办理 完毕,截至2025年1月26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100万元归 5 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12月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3009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担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6、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2,898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1月3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103001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月7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1月 27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 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 13,392,328,708.45 元、总负债为 5,208,936,530.94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209,002,556.59 元、净资产为 8,183,392,177.51 元、净利润为-94,058,916.75 元。 (二)金狮国贸青岛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05 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5 号东办公楼二楼 216-2-1 室(A)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 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狮国贸青岛总资产为 1,743,446,715.46 元 、 总 负 债 为 1,635,817,233.67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1,635,881,843.04 元、净资产为 107,629,481.79 元、净利润为-2,280,637.59 元。 (三)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8 月 16 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5 室、507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 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 640,937,209.69 元 、 总 负 债 为 312,929,792.31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149,344,849.52 元、净资产为 328,007,417.38 元、净利润为-8,849,746.50 元。 8 (四)金狮国贸齐河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C0XEDQ2Q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9 月 28 日 6、法定代表人:卢传民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9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狮国贸齐河总资产为 976,403,840.88 元 、 总 负 债 为 993,131,019.45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993,131,019.45 元、净资产为-16,727,178.57 元、净利润为-9,476,057.10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9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二)光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 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三)工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 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 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1日 (四)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10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亿元整的本金 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 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五)渤海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7,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 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 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 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 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担保期限: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六)南洋商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除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外,还包 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11 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 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 (七)青岛银行市北支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2025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八)青岛银行齐河支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齐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20日 四、董事会意见 12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15,000万元,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989.07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