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际贸易(青 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 国贸齐河”)。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5 年 2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 90,475.00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齐河提供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5 年 2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 28,848.82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915,000.00 万元, 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26,615.25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流动资金 1 借款,于2025年2月12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4011-1号的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2月12日办理完毕。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401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2,798.11万美 元信用证,于2025年2月12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 证于2025年2月12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 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312.00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2月10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210001 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2月13日办理完毕。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 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齐河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齐河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州齐河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0,000.00 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2月12日与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签订编号为862062025国内证 字第00002号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2月18日办理完毕。 2025年1月20日,公司与青岛银行齐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862062025高保字第0000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20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办理19,96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2025年2月19日签订编号为1005548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5 年2月19日办理完毕。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967162001,担保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00.00 万元,于2025年2月28日与中国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5 年青西中银司借字072号,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2月28日办理完毕。 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20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担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 立2,55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1月6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进 口开证字0106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1月10日办理 完毕,截至2025年2月10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 保责任解除。 2025年1月7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GC2024092900000046,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担保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路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光大银行申 3 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00万元,于2023年12月15日与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3009号,流动资金借款于2023年12月15日办理 完毕,截至2025年2月12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4,800.00万元 本金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光大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00万元,于2024年1月25日与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3009—1号,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月26日办 理完毕,截至2025年2月12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4,800.00万 元本金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12月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3009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担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4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 13,392,328,708.45 元、总负债为 5,208,936,530.94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209,002,556.59 元、净资产为 8,183,392,177.51 元、净利润为-94,058,916.75 元。 (二)金狮国贸青岛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05 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5 号东办公楼二楼 216-2-1 室(A)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 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5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狮国贸青岛总资产为 1,743,446,715.46 元 、 总 负 债 为 1,635,817,233.67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1,635,881,843.04 元、净资产为 107,629,481.79 元、净利润为-2,280,637.59 元。 (三)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8 月 16 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5 室、507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 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 640,937,209.69 元 、 总 负 债 为 312,929,792.31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149,344,849.52 元、净资产为 328,007,417.38 元、净利润为-8,849,746.50 元。 (四)金狮国贸齐河 6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C0XEDQ2Q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9 月 28 日 6、法定代表人:卢传民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9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狮国贸齐河总资产为 976,403,840.88 元 、 总 负 债 为 993,131,019.45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993,131,019.45 元、净资产为-16,727,178.57 元、净利润为-9,476,057.10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光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 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二)建设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三)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亿元整的本金 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 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四)青岛银行齐河支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齐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20日 (五)北京银行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 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载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 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 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亿元。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 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六)中国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63,000 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15,000万元,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6,615.25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