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5-01-2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二月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13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
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规
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
的情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
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
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议案下
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
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
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
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
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
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
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
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5)。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
含在本次议案审议的授信额度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