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合盛硅业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60 合盛硅业 2025/2/2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6.24%股
份的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2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合盛集团提议将《关于选举史雪怡女士
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 4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关于选举史雪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议
案二《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三《关于选举史雪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罗立国、罗燚、罗烨
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2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
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
2
目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史雪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