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西典新能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 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0,4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12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后总股本为 161,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516,85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8.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83,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9%。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市流通,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03,413 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886,5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6,713,43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633,4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0.9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17,633,438 股,现锁定期即 1 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因遇节假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5,513,4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 股东数量 2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1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股东数量 3 名。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法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 2、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 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人每股投资成本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承诺人在本次 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5、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 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 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 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参与首发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华泰西典新能家园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广州广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 规定。” 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7,633,4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91%。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513,4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限售期为 12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12,12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7.50%,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因遇节假非交易日,顺延 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 1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272,000 4.50% 7,272,000 0 合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 2 2,424,000 1.50% 2,424,000 0 公司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 3 2,424,000 1.50% 2,424,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工控产投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 4 2,756,719 1.71% 2,756,719 0 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 行-华泰西典新能家园 1 5 2,756,719 1.71% 2,756,719 0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17,633,438 10.91% 17,633,438 0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12,120,000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5,513,438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17,633,438 -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6,713,438 -17,633,438 109,08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886,562 17,633,438 52,520,000 股份合计 161,600,000 - 161,6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树亮 张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