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03-0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味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食品”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10,000 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28,596,491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29,999,987.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309,996.6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1,689,990.3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
额为 44,601,014.08 元(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377,358.49 元、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尚未使用的净额 44,223,655.59 元),均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将继续用于项目投资。另外,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280,000,000.00 元,到期赎回后将根据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继续用于项目投资。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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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
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
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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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进行适度
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
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天味食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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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天味食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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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浩杰 吴梅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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