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资料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核,我们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 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蒋平平 冀星 夏江华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