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0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 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参与投资 设立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 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准。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后续需完成工商登记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 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全 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连投资”)与苏 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特力新”)、长沙市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长沙天心新兴产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心产业基金”)、湖南天鑫优服企业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优服”)、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部证券”)、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欧科技”)、曼伦 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伦科技”)、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炘投资”)、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禧投资”)、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仁民”)、迪阿投资(珠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投资”)、刘丹及苏辉云共同投资设立长沙泉仲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签署了《长沙泉仲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基金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首期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6.52 亿元,亿连 投资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基金首期认缴 规模的 4.601%。 2、根据《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参 与投资合伙企业事项已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3、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LEBQ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卫哲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25 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 号楼 244 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卫哲持股 60%,朱海龙持股 40%。 登记备案情况:维特力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码为 P1032365。 关联关系:维特力新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维特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UPBW5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阎飞飞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898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亿连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7817。 经查询,亿连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CQLDHC9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07 月 28 日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 栋 2 层 204-48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长沙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99.98%,长沙市长财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2%。 登记编号:SB4815 关联关系: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长沙天心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CATEMN2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财信中金(湖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03 月 13 日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雀园路 568 号创谷产业园 1 栋 1201-12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长沙市天心国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9%,财信中金(湖 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1%。 登记编号:SZS177 关联关系:天心产业基金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 在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天心产业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湖南天鑫优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7FEHM1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暮云工业园长沙金翔铜业有限公司 综合楼 104 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派遣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大数据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 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旅客票务代理;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税务服务;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公募 证券投资基金服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募基金 管理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关联关系:天鑫优服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天鑫优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X4T2CX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9 月 17 日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 A 座 303-47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 品投资(许可项目除外)、股权投资业务(许可项目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 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关联关系:西部证券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西部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699968081C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宋川 注册资本:40,15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08 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6 楼 601 号 经营范围:家居、家具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橱窗展示道具;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致欧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宋川 197,960,422 49.31 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077,475 8.24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 16,538,737 4.12 合伙)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15,337,816 3.82 苏州宜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3.29 6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205,179 3.29 7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205,179 3.29 8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3.29 9 王志伟 9,923,243 2.47 10 田琳 9,923,243 2.47 备注:上述股东情况摘自致欧科技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联关系:致欧科技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致欧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曼伦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703402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永红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计算机信 息技术的咨询、软件开发和数据维护;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服装、 日用品、家具用品、电子产品、避孕套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 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曼伦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关联关系:曼伦科技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曼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AD6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瑞敏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01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28 弄 1、2 号 4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关联关系:亿炘投资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亿炘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1BM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艳 注册资本:3,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 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财务管理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翻译、打印及复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嘉兴利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王东持股 1%。 关联关系:豪禧投资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豪禧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F7LJ6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翔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0,21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02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 65 弄 11 号(枫泾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南宁和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7.9432%,深圳 市前海翔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0568%。 关联关系:为仁民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其 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为仁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765227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涛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 901-902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卢依雯持股 95%,张国涛持股 5%。 关联关系:迪阿投资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与本公司及亿连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经查询,迪阿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刘丹,男,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XXXXXXXX 经查询,刘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苏辉云,男,中国国籍,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水库路 111 号 XXXXXXXX 经查询,苏辉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 商登记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368 号波波天下 城 1、5 栋 26003 房 4、基金目标总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5、基金首期募集规模:人民币 6.52 亿元 6、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将立足长沙、辐射全国,主要投资于大消费产业, 投资于该产业的资金不得低于基金实缴总额的 80%。 8、基金的存续期限(以下简称“存续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至首 次交割日的第陆(6)个周年日为止。如存续期限届满前 3 个月,本基金投资项 目仍未全部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营情况,对本基金的 退出期延期 3 次,每次不超过 1 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 9、合伙企业备案情况: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 记。 10、规模及出资情况:基金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经合伙人大会决 议通过,基金可以变更该等基金目标总规模(为免疑义,基金的最终认缴出资总 额无需等于基金目标总规模,即人民币 10 亿元,但前提是基金最终认缴出资总 额不得低于基金首期募集规模,即人民币 6.52 亿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别 名称 出资方式 承担责任方式 (人民币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 (基金管理 7,000,000.00 1.073% 现金 无限责任 限公司 人)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45,000,000.00 22.239%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 长沙天心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0 7.669% 现金 有限责任 业(有限合伙) 湖南天鑫优服企业服务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5,000,000.00 3.834% 现金 有限责任 司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 4.601% 现金 有限责任 司 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 4.601%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534% 现金 有限责任 曼伦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534% 现金 有限责任 司 有限合伙人 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27.607%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0.00 6.902% 现金 有限责任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0 7.669%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50,000,000.00 7.669%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刘丹 10,000,000.00 1.534% 现金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苏辉云 10,000,000.00 1.534% 现金 有限责任 合计 — 652,000,000.00 100.00% — —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出资 1、认缴出资 普通合伙人直接或间接合计认缴本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应始终不低于全体合 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一(1%)。 2、实缴出资 全体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的出资总额,按如下方式实缴到位: 各合伙人将在投资期内分三次缴付实缴出资,各合伙人的首次出资金额相当 于各该合伙人之认缴出资的 40%,第二次出资金额相当于各该合伙人之认缴出资 的 30%,第三次出资金额相当于各该合伙人之认缴出资的 30%。合伙人缴付首期 实缴出资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情况决定减少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并 停止接受后续出资。 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 3 年内,如基金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基金届时认缴出 资总额的 50%,则基金投资期提前终止,基金进入退出期,各合伙人届时实缴出 资中未使用部分应按照各方实缴出资的相对比例在基金投资期终止后 30 个工作 日内退还各合伙人。就各合伙人届时剩余未缴付的认缴出资余额(如有),合伙 人有权不再继续缴付,各合伙人同意采取减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方式予以处理。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人咨询委员会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执行项目的投资行为。投资决策委 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普通合伙人应在首次交割日之后的合理时间内组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咨 询委员会。除非普通合伙人合理认为存在调整的必要,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应由叁 (3)名成员组成,由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但违约合伙人除外)中认缴出 资金额最高的叁(3)名有限合伙人分别委派壹(1)名代表组成。根据本条约定 有权委派投资人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有限合伙人进一步确认,其将促使其委派的代 表基于本合伙企业的共同利益,就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四)基金费用、分配及亏损承担 1、管理费 本基金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管理费自基金首 次出资(本协议项下违约合伙人之违约金额除外,下同)全部到账之日开始计算, 除非管理人另行书面同意,管理费的费率为 2%/年。 2、筹建费用和合伙企业营运费用 “筹建费用”指与本合伙企业的设立和筹建以及权益发行相关的所有成本和 费用,包括所有的法律、会计、打印、通讯、差旅、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和维护 及备案登记费用和支出等。“合伙企业营运费用”指因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活动 而产生或导致的成本、费用和负债。 除基金管理费外,基金筹建费用及合伙企业营运费用总额不应超过基金最终 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 3、可分配资金的分配 基金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资金的分配按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 (1)先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按照各合伙人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 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根据协议规定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全体合伙人 的全部累计实缴出资额; (2)在上述分配完成后有剩余的情况下,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相对实缴出 资比例向所有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到的分配金额达到以下 标准: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单利 8%×资金实际占用天数/365,其中资 金实际占用天数为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之日起至其按照协议规定获得足额分配 之日止,如分期缴付出资的,应分段计算; (3)在上述分配完成后有剩余的情况下,剩余资金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 至普通合伙人收到的分配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普通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单利 8%×资金实际占用天数/365,其中资金实际占用天数为普通合伙人实际出资之日 起至其按照协议规定获得足额分配之日止,如分期缴付出资的,应分段计算; (4)在上述分配完成后有剩余的情况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该剩余资 金的 80%,全体有限合伙人内部按照各自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向普通合 伙人分配该剩余资金的 20%。 4、非现金分配 本合伙企业解散前,分配应尽可能以现金或可公开交易证券(且该等证券的 限售期应已届满且约定的其他限制应已解除)形式进行。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 况下,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善意合理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对本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更 为有利或者本合伙企业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提议以非现金资 产(包括不可公开交易的证券、股权及本合伙企业的其他资产)分配并制定非现 金分配方案,提交合伙人大会审议决定,经合伙人大会审议同意后方可进行。本 合伙企业向合伙人进行的非现金分配应按照上述方式和顺序进行。 5、综合核算 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且普通合伙人不再为存续性活动而发出 缴款通知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实缴出资后,普通合伙人应适时根据本合伙企业届 时的实缴出资情况确定各合伙人最终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并基于该最终相对实 缴出资比例按照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的收益情况进行综合核算。如任一合伙人 累计已取得的分配金额超过按照协议相关约定以本合伙企业届时整体投资项目 计算所应分得的分配金额的,则针对差额部分,普通合伙人有权就该等合伙人后 续拟从本合伙企业拟取得的任意一笔分配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以实现本合伙企业 收益的总体分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6、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 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 (包括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地方政 策性规定、本协议约定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基金重大亏损,经本协议约 定的仲裁程序终局裁决认定系因前述人士未能勤勉尽责履职给本基金造成该等 亏损,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该亏损并承担赔偿责任。非因上述 原因,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的亏损由所有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根据其投资成本 分摊比例分担,其他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 和执行。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 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不成的,相关各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提 交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在长沙。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行裁定,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 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 为公司储备和培育具备良好成长性的项目,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公司 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后续需完成工商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等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 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 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 期的风险。 为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 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