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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0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
       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宝泽龙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宝泽龙向建设银行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
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
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
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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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6)。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地    主要办     注册资
被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主要股东
             表人                             点      公地点       本
河间市宝
                                                                                             天津银龙预
泽龙金属                                    河北省    河北省
           谢志杰   91130984590961804W                           5,000 万   2012/02/28       应力材料股
材料有限                                    河间市    河间市
                                                                                             份有限公司
  公司
           钢丝、钢棒、钢绞线生产销售;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的盘条、本企业产成品在下游应用中的
           技术研发和合作;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
经营范围   商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
           发兼零售;提供吊装、搬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河间市宝泽龙金
                 54,963.38   33,446.28    60.85%        100%       21,517.10     67,108.76     4,589.81
属材料有限公司

     (2)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河间市宝泽龙金
                 65,145.52   39,220.24    60.20%        100%       25,925.28     45,318.54     4,416.26
属材料有限公司

           宝泽龙为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
     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
           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宝泽龙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
     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宝泽龙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2
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2 建设银行与宝泽龙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银龙股份
同意,银龙股份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4. 担保范围:
    4.1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宝泽龙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
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等)、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4.2 如果银龙股份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银龙股份清偿的本金金额
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4.3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建设银行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
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宝泽龙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
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宝泽龙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宝泽龙稳健发展,
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
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宝泽龙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


                                  3
均在可控范围,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555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41%,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
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2.99%;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 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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