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杰华 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杰华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对杰华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ZHOU XUN WEI 先生、黄必亮先生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合理的原则, 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单位:元 2025 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 至披露日与 额与 2024 年 2025 年度 业务比 2024 年度 业务比 交易 关联方 关联方累计 度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例 实际发生 例 类别 已发生的交 金额差异较 (%) (%) 易金额 大的原因 向关 联方 深圳市欧姆微 预计 2025 年 采购 15,000,000.00 1.08 32,371.67 997,191.28 0.07 电子有限公司 业务量增加 原材 料、 服务 小计 15,000,000.00 1.08 32,371.67 997,191.28 0.07 - 杭州协能科技 7,000,000.00 0.42 1,515,609.56 3,710,685.91 0.22 - 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 联方 杭州芯宇半导 销售 5,000,000.00 0.30 148,112.18 935,722.96 0.06 - 体有限公司 产品 深圳市欧姆微 15,000,000.00 0.90 1,674,017.77 2,066,964.60 0.12 - 电子有限公司 小计 27,000,000.00 1.62 3,337,739.51 6,713,373.47 0.40 - 合计 42,000,000.00 2.70 3,370,111.18 7,710,564.75 0.47 -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 将在 2024 年度报告中披露;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 发生额;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 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预计金 2024 年度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别 额 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在预计 2024 年 厦门杰柏特半导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5,000,000.00 6,328,897.62 体有限公司 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 向关联方采 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 购原材料、 进行预计的,预计金 服务 深圳市欧姆微电 5,000,000.00 997,191.28 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子有限公司 性。 小计 30,000,000.00 7,326,088.90 - 杭州协能科技股 向关联方销 5,000,000.00 3,710,685.91 - 份有限公司 售产品 小计 5,000,000.00 3,710,685.91 - 2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预计金 2024 年度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别 额 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合计 35,000,000.00 11,036,774.81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欧姆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鸿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687.5 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 10 号天安数码城天吉大厦 注册地址 6B1 深圳市焦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9.09%;杰瓦特微 主要股东 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持股 27.27%;林鸿昇持股 21.82%;深圳市伏 特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82%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黄必亮近一年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8,355,324.94 元,净资产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2,072,901.57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131,227.22 元,净利润为 主要财务数据 -9,340,046.25 元。 2、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逊伟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3843.73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 666 号名栖首座 6 号楼 501 室 杰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持股 21.59%;天津光速优择壹期创业投 主要股东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6.09%;杭州杰耳瓦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20% 一般项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 经营范围 机及系统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 3 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董事 ZHOU XUN WEI 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90,862,617.87 元,净资产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956,479,206.11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896,219,401.12 元,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为 5,627,662.95 元。 3、杭州芯宇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芳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五路 8 号紫天大厦 2 楼 203-1 杭州华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00%;杭州西湖区 主要股东 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5.00%;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 25.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 经营范围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董事 ZHOU XUN WEI 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083,907.01 元,净资产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846,410.00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569,953.92 元,净利润为- 主要财务数据 5,233,239.99 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将就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5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 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和销售产品;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合理的 4 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 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订单、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合理的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