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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现
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C*Core CPU 核的 SoC 芯片设计平台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RISC-V 架构的
CPU 内核设计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679.1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国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0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42.39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6,237.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12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金金额

 1 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                 31,551.86         31,551.86

       基于 C*Core CPU 核的 SoC 芯片设计平台
 2                                                   17,200.24         17,200.24
       设计及产业化项目

 3 基于 RISC-V 架构的 CPU 内核设计项目               11,499.17         11,499.17

                          合计                       60,251.27         60,251.27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237.6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165,986.34 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预计
                                               待支付 利息及现金管理
                       拟投入募集 已实际支付募                       节余金额⑤
       项目名称                                尾款金 收益(扣除手续 (⑤=①-②-
                         资金①   集资金总额②
                                               额 ③      费)④     ③+④)


云-端信息安全芯片
                       31,551.86   31,255.55     0       1,075.15        1,371.47
设计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 C*Core CPU 核的
SoC 芯片设计平台设 17,200.24       17,200.24     0        297.42          297.42
计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 RISC-V 架构的
                       11,499.17   10,964.69     0        475.77         1,010.24
CPU 内核设计项目

         合计          60,251.27   59,420.48     0       1,848.34        2,679.13

     注 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
    注 2:“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注 3: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 4:公司应收供应商未退回项目预付款金额 292.00 万,该笔应退尚未退回的项目预

付款将在款项到账后直接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开发进度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
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开发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各项目的
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C*Core
CPU 核的 SoC 芯片设计平台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RISC-V 架构的 CPU 内核
设计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
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679.13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 2,679.1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3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决策
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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