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07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2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9.51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
限 2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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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平先生。
(二)由于公司设置有特别表决权安排,增持主体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
泽和 Best E-Drive 合计控制公司 59.29%的表决权。增持主体通过北翔新能源、
赛优利泽和 Best E-Drive L.P 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94,631,189 股,合计
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6.03%,具体如下:
姓名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数量(票) 表决权比
(股) 例(%) 例(%)
余平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 69,677,522 11.81 696,775,220 57.24
限公司
余平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 9,391,250 1.59 9,391,250 0.77
中心(有限合伙)
余平 Best E-Drive L.P 15,562,417 2.64 15,562,417 1.28
合计 94,631,189 16.03 721,728,887 59.29
注: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间接持有公司 78,823,143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13.35%。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余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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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9.51 万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200 万元,本次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由于公司设置有特别表决权安排,本次增持后,增持主体通过北翔新能源、
赛优利泽和 Best E-Drive 合计控制公司 59.36%的表决权;本次增持后,增持主
体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 Best E-Drive L.P 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
95,459,607 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6.17%,具体如下:
姓名 股东名称 持股方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股) (%) (票) 比例(%)
余平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 间接持股 69,677,522 11.81 696,775,220 57.24
技有限公司
余平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 间接持股 9,391,250 1.59 9,391,250 0.77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余平 Best E-Drive L.P 间接持股 15,562,417 2.64 15,562,417 1.28
余平 余平 直接持股 828,418 0.14 828,418 0.07
合计 95,459,607 16.17 722,557,305 59.36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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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三)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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