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苏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控股孙公司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
新增深圳市南山区金蝶软件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
司1号101工业园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变更“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
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1号101工业园
租赁厂房;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均是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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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实
施地点,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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