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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冈精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2025-01-1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无锡吉
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冈精密”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吉冈精密
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09 号《关于核准无锡吉冈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和 12 月,分 2 次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418.4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937,2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4 日扣除承
销费(含税)9,777,096.89 元后到账 244,160,153.11 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税)10,315,180.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3,622,069.5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
00142 号和天衡验字(2021)0016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吉冈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相应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


                                     1/5
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苏州银
行无锡分行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余额   目前状态

        无锡吉冈精密科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                                                  51338500001032        0      已注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无锡分行

        无锡吉冈精密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1010402447
 2                                                                        0      已注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57

                                  合计                                    0         -

三、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金额(调整
号
                                                                                   后)
        年产 2,900 万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
 1                                                           15,000.00          15,000.00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9,362.21

                       合计                                  20,000.00          24,362.2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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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79.33 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 1,934.05 万元、置换发行费用 45.28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
02051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从苏州银行无锡分行中转出募集资金 19,793,289.12 元(其中置换募
投项目 19,340,458.93 元、置换发行费用 452,830.19 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节余募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
                                                             金额             金额

        年产 2,900 万件精密机械零部
 1                                         15,000.00           15,517.69             0
        件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9,362.21           9,368.82 0.001632



                                       3/5
                合计                   24,362.21         24,886.51 0.001632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主要系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所致。

    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4,362.2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及理财收入扣
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66.7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0.001632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部分)已转入公司一般结算户和基本户,其余募集资金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投资。
目前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予以结项,后期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
一步完善项目建设。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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