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泓禧科技:舆情管理制度2025-02-28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经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护公司声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重庆市泓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
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
沟通工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采集舆情信息并对媒体信息进行管理,及时
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研
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组长。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
履行以下职责:
    (一) 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等过程中发现
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
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
型信息载体。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载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
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危机应对方案;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统一协调对外
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等的真诚沟通。在不违
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其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
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
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
    (四)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
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集舆情信
息后,应立即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汇报;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舆情采集配合部
门,在业务过程中知悉各类舆情信息,亦应立即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汇报。
    (二) 舆情工作组组长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
情况,如舆情信息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
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
负面舆情的,应当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措施:
    (一) 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
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
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证监局,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 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舆
情进一步发酵;
    (三) 公司应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
分发挥投资者热线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
“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
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络热点扩大;
    (四) 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
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声誉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五)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提
升危机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等信息被合法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者泄露,不
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若上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
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公司信息,若因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价波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
象及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
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