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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12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长生、财务总监支广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
晓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590,859,902.68              598,507,108.96                      -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2,746,813.60              183,428,133.64                     -1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1,292,969.06              183,392,008.08                     -12.0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6,078,426.04              131,882,902.09                     10.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63                     0.1085                      -11.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95                     0.0898                      -11.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9%                      2.65%                    -0.46%



                                                                                                                       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0,582,610,965.83           10,402,527,007.45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97,423,681.89            7,334,663,365.45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30,603.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6,551.08

所得税影响额                                                                496,164.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042.93

合计                                                                      1,453,844.54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5,47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份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1.36%    1,037,059,200           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8%     20,017,358            0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五号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5%     14,338,176            0
合资金信托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      13,454,074            0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六号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9,308,171            0
合资金信托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5%      5,999,960            0
普通保险产品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新加坡)-瑞银
                                   境外法人                       0.31%      5,269,945            0
卢森堡机构 SICAVII 中国A股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27%      4,550,035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3,726,957            0
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2,867,499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037,059,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7,059,2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17,358 人民币普通股            20,017,358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五号集合资金信托                               14,338,176 人民币普通股            14,338,176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3,454,074 人民币普通股            13,454,074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六号集合资金信托                                9,308,171 人民币普通股             9,308,171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999,960 人民币普通股             5,999,960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新加坡)-瑞银卢森堡机构 SICAVII 中国A股               5,269,945 人民币普通股             5,269,945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4,550,035 人民币普通股             4,550,0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3,726,957 人民币普通股             3,726,957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2,867,499 人民币普通股             2,867,499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五号集合资金信
                                                                  托"和“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六号集合资
                                                                  金信托”同属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生命人寿保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和“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同属生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自2012年11月起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若剔除此因素对201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3,214万元,则一季度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2,449万元,增幅4.1%。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雅仕维已按补充协议履行合约,并已向机场广告公司支付2013年第一季度广告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事项:为保证深圳机场 T3 转场后广告资源价值的
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提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和
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3000 万元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暂
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本公司以现金出资 1,53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份;上海雅仕维以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3 月
55%股权评估合计出资 1,47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份。合资公司授权                       (http://www.cninfo.com.cn)
                                                                           29 日
经营深圳机场 T3 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须向本公司交纳资源费;资源费按                       2013-010 对外投资公告
照“保底金额”或“收入提成”两者孰高的方式计收。保底金额是在专业评估机构
对深圳机场 T3 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资源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由合资双方协
商确定;收入提成则按照深圳机场 T3 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营业收入的
79%向本公司交纳的资源费金额。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正在履行
                                                                                                          中。深圳机场航
                                                                                                          站区扩建工程
                     深圳市机场(集 未来机场扩建时,配套的机场候机楼将由深 2005 年 10 月 公司存续 配套的 T3 航站
股改承诺
                     团)有限公司     圳机场独家建设经营。                     28 日           期内       楼正在由公司
                                                                                                          独家建设,建成
                                                                                                          后将由公司独
                                                                                                          家经营。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                     截至本次 承诺履行中。董
                     深圳市机场(集                                            2007 年 12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                   发行股份 事会依据本承
                     团)有限公司                                              21 日
                                      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购买资产 诺制定并实施



                                                                                                                          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                 交割日前 了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购买                 的可分配 2008-2011 年度
                                    资产交割日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                 利润,由 利润分配方案,
                                    请注册会计师对截至购买资产交割日的可                   公司股东 并拟订了 2012
                                    分配利润数据进行专项审计,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本次 年度利润分配
                                    拟订截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的全部                   发行完成 预案。
                                    可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                   前的股权
                                    决,机场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                 比例分配
                                    分配议案时投赞成票。                                   完毕。

                                    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筹)出具如下《承诺函》:致:深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筹):作为深圳市
                                    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控
                                    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称本
                                    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在股份公
                                    司依法设立后,对于本公司计划发展的各有
                                    关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除非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股份公司具有第一优先选择权。
                                    2、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司将确保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企业或关联企业不会从
                                    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若有需要,本公司
                                    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股份公司办妥其开发、
                                    建设、经营有关项目所必需的所有手续。4、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司将会同股份
                                    公司办妥根据资产重组而纳入股份公司的                               报告期内,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深圳机场(集                                             1997 年 08 月 公司存续
                                    所有土地使用权及楼宇的房地产证,由此而                             人严格履行了
资时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08 日        期内
                                    产生的任何税费由本公司负担(法律、法规                             上述承诺。
                                    另有规定的除外)。5、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后,本公司将会同股份公司及有关方面办妥
                                    根据资产重组而纳入股份公司的各类资产
                                    的利益的权属转移事宜。6、在股份公司依
                                    法设立后,将与股份公司正式签署其内容和
                                    格式与股份公司筹委会所预签的一致的综
                                    合服务协议、《深圳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总
                                    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广告经营协议、土
                                    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等关联交易协议,并向股
                                    份公司提交各项约定的承诺书或承诺函。7、
                                    在本公司的权力所及范围内,并在不与法
                                    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全力支
                                    持股份公司的未来发展。8、本公司谨此确
                                    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之日,
                                    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如法
                                    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


                                                                                                                      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之
                                      其他承诺。特此承诺。

                                      由于深圳市土地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深圳机
                                      场在建设过程中沉积的历史问题较多,导致
                                      本公司所属的 A、B 号航站楼、国内货运村
                                      一期、国际货运村一期、国内货站和物流联
                                      检大厦等资产仍无法办理产权证明。对此,
                                      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一直在共同努力,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
                                      门,全力推进上述资产的产权办理工作。但
                                                                                            与本事项
                                      由于政策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相
                                                                                            相关的 6 承诺履行中。A、
                                      关产权办理工作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为
                                                                                            项资产所 B 号航站楼、国
                                      了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市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深圳市机场(集                                             2009 年 12 月 对应的土 内货运村一期
                                      场(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全力支持、协助
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21 日       地过户至 三项资产房地
                                      公司办理上述资产的产权证明,同时深圳市
                                                                                            本公司名 产证已过户至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于 A、B 号
                                                                                            下之前。 本公司名下。
                                      航站楼、国内货运村一期、国际货运村一期、
                                      国内货站以及物流联检大厦等 6 项资产,在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属的上述
                                      6 项资产所对应的土地过户至深圳市机场股
                                      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前,如出现该 6 项资产现
                                      有的建筑物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
                                      部门责令拆除的情形,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所引至的任何损失均由深圳市机场
                                      (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否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不适用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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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York Capital Management
2013 年 01 月 08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基本情况
                                                         熊峰、龙力翔

2013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证券   高粱宇         公司经营情况

2013 年 01 月 25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平安证券   孙超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13 年 02 月 01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博时基金   李洋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定代表人:汪 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