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5:00至2018年9
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敏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254,570,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17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8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7,93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90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633,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2.2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王穗初
表决情况:同意 1,254,131,8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85,83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
表决结果:通过,王穗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投资建设深圳机场卫星厅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4,406,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
反对16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86,111,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810%;反对16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德刚、毕明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