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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门意见2019-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
本着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相关会
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赵波